受检房屋外观损伤状况检测及评级
根据《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》(T/CECS 252-2019),依据构件烧灼损伤、变形、开裂,火灾后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可分为4类(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):
状态Ⅱa——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,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未受或仅受轻微影响,可不采取措施或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。
状态Ⅱb——轻度烧灼,未对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,尚不影响结构安全,应采取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外观修复措施。
状态Ⅲ——中度烧灼,尚未破坏,显著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,明显变形或开裂,对结构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产生不利影响,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。
状态Ⅳ——破坏,火灾中或火灾后结构倒塌或构件塌落;结构严重烧灼损坏、变形损坏或开裂损坏,结构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分丧失,危及结构安全,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支护、彻底加固或拆除更换措施。
受检房屋过火区混凝土强度检测
为了解受检房屋混凝土构件强度情况,按照《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》(JGJ/T 384-2016),在受检房屋主体结构上采用钻芯法取样,测试混凝土的强度。
受检房屋非过火区混凝土强度检测
现场检测按照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》(JGJ/T23-2011),采用ZC3-A混凝土回弹仪,对受检房屋非过火区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,并根据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2015)进行龄期修正。检测结果表明,检测结果表明,房屋受检混凝土构件现龄期强度推定值为30.8~35.1MPa,混凝土抗压强度值均满足设计强度等级C30(30MPa)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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